客户隐私政策

  1. RCF Protecting Innovation, S.A. 的承诺

对隐私与个人数据的保护,是RCF Protecting Innovation, S.A.(下称RCF)对其产品与服务客户(“客户”)的一项基本承诺。RCF建议阅读本《隐私政策》及其更新版本。

  1. 数据处理负责人

负责收集与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是向您提供创新支持与国际化服务的RCF,例如商标与专利的检索与注册,以及仲裁与争议诉讼管理等相关服务;并由RCF在该范围内决定收集哪些数据、处理方式以及数据使用目的。

  1. 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主体及个人数据类别

什么是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不论其性质为何、载体为何。可识别之人是指可以被直接或间接识别的人,例如通过姓名、识别号码、位置数据、电子识别符或其他能够导致该自然人被识别的要素。谁是个人数据主体?客户(自然人),即数据所涉及并已使用RCF服务或产品之人。例如,与RCF签订服务提供合同者为RCF客户。潜在客户是指RCF广告活动的目标对象,以及就RCF所销售服务请求信息之人。RCF在此说明,其同样保护个人数据并尊重客户权利。我们处理哪些类别的个人数据?身份识别数据:身份识别与联系方式。示例:公司、联系人姓名、地址、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1. 个人数据处理的依据、目的与期限

RCF基于何种依据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同意:当您已给予明确同意——以书面、口头或通过确认某一选项的方式——且该同意事先作出并且是自由、知情、具体且明确无歧义的。例如,您同意接收直接营销信息;建立画像;录音通话;或合同履行与合同订立前措施:当处理个人数据为与RCF订立、履行及管理所签订合同所必需时,例如用于信息请求、服务方案准备、服务提供、联系人/投诉管理、开票/催收/付款;或履行法定义务:当处理个人数据为履行RCF所负法定义务所必需时,例如向警务、司法、税务或监管机构通报数据;或合法利益:当处理个人数据符合RCF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时,例如提升服务质量、欺诈检测,且其使用理由应优先于数据主体权利。RCF为哪些目的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RCF仅在实现所定义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或(视适用情况而定)直至您行使反对权、被遗忘权或撤回同意为止。在相应保存期届满后,如相关数据不应为其他仍可能存在之目的而继续保存,RCF将删除或匿名化该等数据。

目的

客户管理与服务提供

会计、税务与行政管理

销售营销

争议/诉讼管理

实体安全控制

目的示例

  • 联系人、信息或请求的管理;
  • 投诉管理;
  • 开票、催收与付款管理;
  • 为证明商业交易及合同关系范围内的通信而进行通话录音。
  • 会计、开具发票;
  • 佣金管理;
  • 税务信息,包括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
  • 新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或销售;
  • 消费画像分析;
  • 新产品或服务的调整与开发。
  • 司法及非司法催收;
  • 其他纠纷的管理。
  • 对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个人数据的处理与保存期限是多久?

RCF PI根据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并予以保存。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在最低期限内处理并保存数据,尤其是:为向税务机关提供会计或税务信息之目的所需数据,或与商业记账相关的数据,须保存10年;以及为打击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之目的,须保存7年。但是,只要不存在特定的法定义务,则数据仅在实现促使其被收集与保存之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处理,并始终遵循法律以及CNPD的指引与决定。因此:RCF PI将在与您维持合同关系期间处理并保存您的个人数据。就对其设施进行视频监控而言,RCF PI仅在最长30日期限内保存影像记录及其相关个人数据。RCF PI也可在合同关系期限之外更长时间保存其他个人数据,无论基于您的同意,或为确保与合同相关的权利或义务,或因其具有支撑该做法的合法利益,但均仅限于实现相应目的所严格必要的期间,并遵循CNPD的指引与决定。例如:为营销与销售目的进行联系;在发票投诉程序范围内保存数据;行使保修权利;司法争议未决等。

  1. 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与收集时间

我们何时以及如何收集您的个人数据?我们在获得您的同意时或当您购买RCF PI的服务时收集个人数据。收集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但您的个人信息也可能来自公开可访问来源或其他来源收集,尤其是来自互联网网站。

  1. 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您的权利有哪些?访问权——有权获得确认:哪些个人数据正在被处理,并获得有关信息,例如处理目的、保存期限等。例如,您有权查看/听取或获得副本,例如发票或书面协议。更正权——有权请求更正不准确的个人数据,或请求补全不完整的个人数据,例如地址、税号(NIF)、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或其他数据。删除权或“被遗忘权”——在不存在继续保存之有效依据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删除您的个人数据,例如在RCF PI必须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保存数据,或司法程序正在进行的情形除外。数据可携带权——有权以通用且机器可读的数字格式接收您向我们提供的数据,或请求将您的数据直接传输给另一实体,使其成为您个人数据的新负责人,但在此情况下仅在技术上可行时适用。撤回同意权或反对权——有权在任何时候反对或撤回对数据处理的同意,例如为营销目的处理数据的情形,但前提是不存在优先于您的利益、权利与自由的合法利益,例如在司法程序中为维护某项权利之目的。限制处理权——有权请求以以下形式限制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i)暂停处理,或(ii)将处理范围限制在某些数据类别或处理目的。投诉权——除向公司投诉外,有权向监管机构CNPD提出投诉。如何行使您的权利?行使权利免费,除非请求明显无依据或过度,在此情况下可考虑成本收取合理费用。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但如您提出要求,也可口头提供;在此情况下,RCF PI必须以非口头方式核验您的身份。对请求的答复应在最长30日内提供,除非该请求特别复杂。请通过以下地址行使权利:— privacydata@rcf.pt 或 — Rua Tomás Ribeiro, 45 – 2º 1050-225 Lisboa, Portugal。

  1. 个人数据的传输

在何种情况下会将您的个人数据披露给其他实体、分包商或第三方?您的数据可能会传输给分包商,使其代表RCF PI、以RCF PI名义处理数据,例如工业产权代理人或译员。在此情况下,RCF PI将采取必要的合同措施,以确保分包商尊重并保护客户的个人数据。数据亦可能传输给第三方——不同于RCF PI或分包商的实体——在数据主体已同意的情况下,或因法律要求必须向其披露数据的实体,例如税务机关。在何种情况下RCF PI会将您的数据转移至第三国?

RCF PI可能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转移至欧盟空间以外且不在欧盟已认定具备充分个人数据保护水平国家名单内的第三国。在这些情况下,RCF PI将确保数据转移严格遵守适用法律规范。